公司以前没有给缴纳社会保险,现在上了,我们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可以么?有没有时间限制?

我在北京工作,公司以前没有给缴纳社会保险,现在上了,我们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可以么?有没有时间限制?过了这个时间,社保中心就不受理了。”

按新劳动法的执行时间2008年一月一日员工建立社保关系成为公司的法定义务的规定,公司必须为员工建立社保关系并缴纳社保费用,新法执行之前的可以视公司情况决定补交与否,如果补交在初次建立员工社保关系时一并缴纳,不存在社保中心不受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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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4
你可以要求从你为企业工作的时候开始补缴 ,当然你需要能证明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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