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后怎样取住房公积金

死者本人没有配偶,子女,死者有精神疾病,一直和弟弟生活,死者的弟弟可以取吗,怎么取,需要什么手续

方法:

在职职工死亡后,住房公积金一般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拓展资料(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介绍):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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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由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继承、受遗赠)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2)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情况下,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死亡可以全额支取其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可由其继承人全额支取住房公积金,但支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首先要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其次要有法定继承人的公证书、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最后还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如果职工的继承人不能亲自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户籍证明,同时,受委托人还要出具职工工作单位的委托提取证明和受委托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若委托所在单位经办住房公积金人员作为代提取人办理提取手续的,需经提取人书面签字同意,并提供职工工作单位出具的委托提取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25
一、事项名称: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四、申请材料:
职工提供:①本人填报的《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程序办理);③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均须到中心面签,如继承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须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继承人为未成年者,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另需提供未成年者身份证原件(未做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提取金额为利随本清,销户提取。
第3个回答  2013-06-08
需要死亡证明,公积金账户,继承遗产请明,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等等,具体还是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最好亲自去一下,衙门口办事儿很麻烦的,一个细节注意不到就会跑很多趟。
第4个回答  2013-06-08
带上死亡证明,++社区开的合法证明,去公积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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