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还没到期被雇主即时解雇,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我能拿的赔偿金是多少?谢谢

我是2007年2月1日到单位的,最后一次和单位签的合同是五年,到2015年12月,单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去年岗位+绩效是8450元,扣完平均是6400左右。
请各位帮我算算,细点,谢谢各位了,最后我能拿多少。谢谢

1、单位提出解除,且是协商解除的情况,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下的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400*6.5=41600元。
3、即时解雇,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即6400元。
综上,双方协商解除的情况下为41600+6400=48000.

但是,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又不愿意解除的情况下,则需要支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41600*2=83200元,外加代通金6400元,共是:89600元。

因此,要看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协商的情况下为48000元,违法解除则为89600元。追问

先是谢谢你
我是扣完五险一金6400元。

追答

就是算的到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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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4
这种情况,一般企业都不会跟你算绩效工资,一般情况都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给予补偿。而且,新合同法是08年实施的,补偿和赔偿也从08年之后开始算。算法其他童鞋已经说过了
第2个回答  2013-05-13
怎样解除,是口头还是书面,涉及是否申请违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有无加班,年休假等,都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3-05-13
你的工作期限是8年零10个月,赔偿金应当为9个月的工资(大于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你应得的赔偿金为9*8450=76,050元(“扣完”如是扣五险一金,应按扣前所得算,如是考核,则按扣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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