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写离职,但是中途因为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职,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我上个月24号说离职,单位说月底签字,但是在此期间,14号的上午在上班路上膝盖摔伤了,正好家里开了个店,想要这几天就走,但是用人单位要说干够三十天,然后之前摔伤那几天算病假,事后又说,膝盖什么时候好了,还要把那病假几天补回来,要凑够三十天,他们这样做,我应该怎么反驳?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注意,必须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难得到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劳动者擅自提前走人,劳动者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决定,劳动者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劳动者书面通知到了,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劳动者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劳动者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劳动者就有口难辩了。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劳动者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劳动者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劳动者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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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8
<p style="margin-top:0cm;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3.75pt;margin-left:
0cm;line-height:19.5pt;word-break:break-all" > 1、你要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这是法律规定的。<p style="margin-top:0cm;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3.75pt;margin-left:
0cm;line-height:19.5pt;word-break:break-all" > 2、法律规定的一个月是指自然月,不是三十个工作日。用人单位要你干够三十日再走时不对的。<p style="margin-top:0cm;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3.75pt;margin-left:
0cm;line-height:19.5pt;word-break:break-all" > 3、你在看出辞职以后的一个月内如果是在上班的路上受了伤,不能继续上班的话,可以请医生给你开病假条的,病假时间应当属于一个月时间之内的。如果病假时间超过了辞职规定的一个月,应当认为你没有违反提前一个月赶出辞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你病假而说你违法。 <p style="margin-top:0cm;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3.75pt;margin-left:
0cm;line-height:19.5pt;word-break:break-all" > 4、病假结束后如果你愿意去上完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个月的班的话是可以的,如果你不愿意去上班了,只要把交接工作做好就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8
病假是病假,可以按照公司病假的规定处理(工资可能给百分之多少),但不能因为请病假就推后离职。规定离职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你不够一个月的话,公司可能会扣你这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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