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法定使用年限

如题所述

旅游载客汽车、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延缓最长期为10年。 营运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延缓最长期为5年。 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延缓最长期为5年。 微型载货汽车、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不得延缓使用。 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法律无强制报废期限,根据车辆检验周期通过检验的即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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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9
8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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