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下,婚姻的存在合理性基本已经消失殆尽,大部分都是出于财产保护的目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财产目的的两个人根本没有结婚的必要,在国内,由于女权看似强大实则精神弱势,所以也存在一个生育权的保护,尽管在国外生育权已经随着避孕药的不断改进逐渐掌握到了女性手中,但是中国女性依然是出于一种对于性的深层畏惧之中,就好像非洲为了让女人更像一个物品,进行了对阴蒂切除的割礼,以免女性享受更多的性乐趣,而是作为繁殖的工具。而在中国,大多女性接受的是精神割礼,所以婚姻制度的崩溃必定也晚于西方。或者说,这要看人类动物性的强大与否,如果动物性过于强大, 或者婚姻制度永远都不会解体,永远都只会瓦解在小部分人手中。婚姻究竟和爱情有什么关系?如果说两个人能一直相爱,那么婚姻对爱情根本没有任何促进性,如果两个人不能一直相爱,那么婚姻又有什么意义?
任何一个严肃的历史书籍在涉及婚姻制度的时候,都必须承认它是伴随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婚姻并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制度,而是一个关于私有物品的制度。在婚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被视作物品的,而不是一个平等尊重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基础已经没有了,但是它强大的符号性使其完全超越了本身,而本身的物化性又使迈入其中的人类变成了物品,于是推崇思考但其实并不热爱思考——就如同推崇自由但并不热爱自由一样的人类,促成了这个荒诞制度的神圣化,这种荒诞的根源就是人类一种既看不起动物性又无法摆脱动物性的表现。或许许多人对婚姻和私有制的关系并不太清楚,我说一个你随便在什么研究历史的书上都能看到的共识的理论,婚姻的发源是原始群族为了避免近亲繁殖,而将部分女性作为物品与另一个族群进行交换而产生的,在这里女性已经物品化了,而在私有制产生后,族群中有权势的部分为了合法的占有更多的物品,便产生了婚姻。(最著名的有斯塔夫里阿诺斯的《世界通史》)而这个婚姻制度的不合理性应该说随着女性地位提高就消散的,为什么它一直延续到了现在?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再度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提到宗教婚姻击败了骑士的爱。通过对骑士的爱的回溯,你会发现在欧洲文明高度发展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时间女性得到了极大的解放,那就是骑士时代——即骑士为了公主可以赴死。那个时候所谓的公主多半都是贵妇,是已婚的女人,但是这个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已婚的女人可以拥有情夫,如果按照这个发展下去,婚姻迟早是要崩盘的,但是这时宗教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