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影评?

如题所述

怎样写影评》——周黎明看电影
《看电影》杂志2004第十期中刊登了周黎明的《怎样写影评》,特贴上来,比较长,您可以挑选你喜欢看的段落读,希望可以供大家参考,也希望更多的朋友写写影评。有打错字的地方请原谅,没有太多的时间校对。。。。。。。。。

曾经有读者问我这个问题,我觉得很容易回答,也很难回答。说容易,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我从来不认为写影评有什么N字方针:说难,写影评跟看电影一样,是一件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很多东西只可意会。本文要说的,与其说是“怎么写影评”,不如说“我是怎么写影评的”。

写影评,归根结底就是把看完电影后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只要你看片时没有睡着,你对所看影片都会有所感觉:即便是睡着,那也是一种反应,也许能证明这部影片不是一般的闷。影评没有长度的限制(媒体会有),长的洋洋万言,短的可以两三句。有个英文电影论坛举办一句话影评比赛,结果有些获胜者居然将评论浓缩成一个字。我最近编写《西片碟中碟》这本欧美电影指南时深有感触,写短评绝对不比完整的评论轻松。

在成千上万茶余饭后发表观后感的观众中,坐下来把想法变成文章的是少数,而媒体能采用的更少些。如果几家有影响的媒体不约而同休用同一种文体,给人的感觉就是影评就该这么写。比如在美国,主流媒体的电影评论一般在一千字左右(译成中文)。大约三分之二篇幅是描述剧情,剩余的属于评价,但评价的方式没有固定程式。我最初写影评时受到这方面的影响,落笔自然留下这种痕迹,我觉得无所谓好坏,只是一种风格而已。

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文艺评论传统长期受压制的缘故,我们对一些概念界定没有西方那么明晰,可是我们又非常喜欢条条框框。就说“影评”,什么叫“影评”?狭义地看就是英文中的Film review”。这类文章是写给看电影的人看的,不是给拍电影或研究电影的人看的,一般发表在主流媒体或影迷刊物。罗杰。艾伯特是惟一得过普利策奖的影评家,但他的文章非常浅显,直白到像是拉家常。他很高产,每周可以有五篇评论,但都比较短,翻译成中文大概就是700字。他的大众路线使得他成为读者最多的影评家,全美国有两百多家报纸授权转载,而且他每周还有一个电视栏目,每期半小时。跟他相反的如《纽约时报》的艾维斯。米切尔,喜欢卖弄辞藻,非把读者搞得云里雾里不罢休,不信大家可以看我翻他的《骇客帝国国2》评论。宝琳。凯尔可能是最有影响的美国影评家,她反电影评论提高到艺术的高度,从60年代到80年代未,她的评论是美国文化的一面旗帜。她的文笔有点像子君,有一种女性的优美,但观点非常尖锐,有时很刻薄。

我们的影评范畴似乎要更广一些,有些很感性的随笔、借助电影的抒情文字,英文中应属于essay;有一些是理论研究,属于论文性质,英文应该是film criticism或Film theory。习惯于其中某一类的读者,往往会对其他类型看不惯——看惯随笔的会嫌其他的没有个性;看惯论文的自然会觉得没有大量专业术语和脚注就等于没有深度。在我所写的长篇评论中,《人工智能》和《公民凯恩》都超过一万字,但前者其实很感性,而后者本来就是一篇论文,只不过我竭力回避论文的风格。假设我把该用的术语全用上,并附上每句话的出处,估计某些学院派会心悦诚服,而该文则会丧失99%的读者。这是我的局限,媒体多半认为是长处,而大学和研究院则视为“你还嫩点,需要改进”之处。

以前老一辈的评论很像我们中小学里上语文课,先来一段时代背影 ,接着是故事大纲,中心思想,最后是具体分析等等。作为一种写法,这未尝不可,但它不是金科玉律。我尽量回避这种作茧自缚的写法,害怕用一种形式把自己框死。通常看完一部影片后,我会想一下自己感受最深的是什么,也许是故事(如钢琴家),也许是讲故事的方式(如穆赫兰道),也许是表演(如煞女),也许是摄影或置影(如吸血惊情四百年),也许根本没有故事,表演等,只是纯感受(如雷吉奥的生活三部曲)。一部影片可以谈论的东西很多,但应该谈论的是那感动自己的部分。填充式的面面俱到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会成为好影评。

影评人要不要文艺理论知识?以此为生者有理论基础当然是好事,但是,在懂一点点理论和不懂理论之间,我宁愿选择不懂。当刚涉足文艺理论(以及相光的美学和哲学)时,很容易产生豁然开朗的大彻大悟,以为什么事情全了如指掌,殊不知自己学的只是很多理论流派中的一种。每一种理论都有独到之处,但推到极致都会变得荒廖。

对我来说,怎么写不重要,有本事写成诗歌也无妨。重要的是写的内容是否言之有物。说到这个“物”,里面有太多奥秘。由于我们生长在一个“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的大环境中,很多读者不由自主地寻找跟自己相同的观点。一旦意见相左,便会做出激烈反响。顾小白很少写review型的影评,但一旦出手一定很精彩,他对《双雄》的评论也是如此。有网友不同意他的观点,这也很正常,但这位网友显然感情受到伤害,因为顾小白说了他偶像的坏话。真是不必,你有不同意见尽可以发表,在网络时代,已经没有人能垄断话语权;但只要没有“高度统一”的政策,这个世界上就会有形形色色的不同意见,对一部电影的评论更是如此。如果一个人不能适应言论自由的环境,那他最好躲开这个环境或者自己创造一个言论统一的小环境。

《手机》引发的争议表明,有这种心态的影迷在我国为数不少,首先是崔永元。作为一名该片的评论者,他犯下了两个大忌:一是你必须看过影片后才有资格评论,否则你的观点是空中楼阁;二是你可以用任何强烈的语言驳斥该片,如果觉得有诽谤之嫌,可以诉诸法律保护,但他暗示电影局应该禁映(原话是:我甚至不理解电影局为什么能让他通过还在全国放映)则是一种对电影业极为有害的思维。更可悲的是,在新浪网的调查中,高达40%的人同意他的观点(也许只是同意他言论中的某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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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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