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权威体现在“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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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特别规定为了保持宪法的权威性,避免造成适用上的困难,有时需要有关国家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界限进行具体的明确的解释。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宪法中对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归属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的归属,根据各国宪法规定,大致有以下3种体制:立法机构解释制。司法机构解释制。特设机构解释制。由专门设立的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或宪法法庭之类机构行使这一职权。凡有权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构,一般都有权对法律、法令、法规以及行政行为等是否违宪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