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鲁迅作品的特点,谈谈《复仇》的思想和社会意义

如题所述

 关键词:鲁迅 看客 话语 构成
  摘 要:《复仇》以仇恨的方式宣泄了鲁迅自我对“看客”的感受和情绪,形成了“复仇”话语。其中“路人们”的热衷、觊觎和“青年男女”的憎恶、无动的对立,是“复仇”话语的内在构成。“看客”对“拥抱”、“杀戮”的赏玩嗜好,及其被“复仇者”的使其无戏可看倒是疗救的“复仇”,显示出鲁迅对改革思考的独特与深刻。
   鲁迅于1905年在日本仙台医科专门学校学医时遇到的一个偶然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道路:弃医从文。这就是他在《呐喊·自序》和《藤野先生》中曾经描述过的“幻灯片”事件。它已经成为人们研究鲁迅的生平和思想发展道路的基本材料。在《呐喊·自序》中,鲁迅写道:“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鲁迅在这里表达了自己对于事件中的“看客”的深恶痛绝。以后,鲁迅不止一次地在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这样的观念。这切肤之痛导致他在20年后所写的《野草》中的《复仇》、《彷徨》中的《示众》,仍然在痛批“看客”。真可谓:此习不除,斗争不息!
  《复仇》在这类作品中显得尤为突出。标题的“复仇”二字就体现了深深的痛恨之情:鲁迅用“仇恨”来表述自己的感受,并且要加以报复——“复仇”。整个作品是建立在“复仇”的情绪之上,形成了“复仇”话语。
  “复仇”话语是由被“复仇”对象——“路人们”的热衷、觊觎和“复仇”者——那对赤裸青年男女的憎恶、无动的对立所构成。
   一
   路人们觊觎、热衷于那对青年男女的“拥抱”和“杀戮”,这正是青年男女“复仇”的根本之所在。在路人们的眼里,似乎“拥抱”和“杀戮”,才能给他们自己带来“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和“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
  “拥抱”本是男女性爱的基本表现,是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热衷的话题。话题形成之初,其似乎并不能构成“复仇”的话语。长期以来,中国封建旧传统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伦理观念,男女爱情受到严酷的禁锢,“性”和“爱”都被视为禁区。“性”与“爱”的被压抑,造成了人们的谈“性”色变。而真正敢于突破禁锢,描写男女爱情的作品,则在于对封建礼教的反叛,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一部《西厢记》,张生和莺莺的传奇爱情故事,虽然很惹起了许多非议和非难,却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和认可。因为它体现了反封建的精神,既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冷酷和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又反映了进步的社会理想,具有先进的历史意义。对于这类反封建的爱情题材的文艺作品,人们由喜爱到热衷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东西,只能够从作品中去获取,以求得精神的弥补。它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人性化的具体体现,并不具有构成“仇恨”的成分。
  为什么《复仇》中的“拥抱”却与此相悖呢?这是因为,同为“拥抱”,却有不同的蕴涵。随着人们对突破封建礼教禁锢的爱情文艺作品的青睐,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功利,便专事男女“性”“爱”作品的构筑,他们的以“性”为本的猎奇和展览的模式,远离了反封建的宗旨,渐入“色情”之道,走向诲淫诲盗。《复仇》中“路人们”觊觎、热衷的“拥抱”,正是如此。
  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性”、“爱”和“拥抱”,来自社会,与人们健康的社会文化心理相联系;走向“色情”的无意义的对“性”、“爱”的猎奇,来自生理,脱离人的社会性和道德观,诱引人的不健康的好奇心理。
  鲁迅在《复仇》的起始部分,就从被复仇对象——路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分析入手,展示了他们对“性”、“爱”的好奇心理与生理上的满足感:皮肤下的“鲜红的热血”在“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并“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拼命地希求偎依,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毫不涉及社会内容的话语,使人不得不细细斟酌:“沉酣”而忘乎一切,与反封建的传统应该是风马牛不相及。
  路人所觊觎、热衷的“杀戮”,即指短兵相接的打斗。这也是自古以来的中国老百姓所津津乐道的:十八般武艺的精通、劫富济贫的武侠……他们的乐道并非好斗,乃是因为在现实中受尽欺压而无力反抗所致。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里,等级观念森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鲁迅在《灯下漫笔》里引《左传·昭公七年》所述封建等级:“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他指出:“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别人凌辱,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俗话也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老百姓处于社会底层,只有受欺凌的份而无理可讲、无冤可诉。遇到这类情况,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像包拯、海瑞式的清官(这也是人们喜欢清官戏的原因),但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清官毕竟太少太少,甚至可以说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文艺作品中的包拯、海瑞肯定还具有虚构的成分,那么,他们遭到贪官污吏、劣绅恶霸的压迫便只能期盼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武侠为他们伸张正义。这些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武艺高强、为民除害,实现了人们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理想。因此,人们热衷于武侠的作品,热衷于英雄的崇拜。他们喜欢看大侠们令人眼花缭乱、变化莫测的武艺,因为武艺越高强就越能够战胜敌人。人们只能够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大团圆的结局中,得到安慰与解脱。他们对“武侠”、“打斗”的热衷,是出于对正义的褒扬、对邪恶的鞭挞、对理想的追求,而非对血腥的鉴赏、对残忍的无视。
  同样,随着中国老百姓这种欣赏心理的形成,不少人也在为了自己的功利而揣摩它并投其所好,在创作中大打武侠牌。他们专注于武功的设计与描述,甚至不惜将其神化。为了吸引读者,他们编织离奇的情节,逐渐远离了正义和道德,而转向了****义气的展现。这时的武侠作品,则已经背离了当初的意旨,成了炫耀武艺的文字游戏。血腥、残忍的场面,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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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6
鲁迅的《复仇(其二)》作于1924年的年底,因为五四的退潮和兄弟的反目,他那时的心境颇为落寞,这样落寞的心境与《圣经》中耶稣受难的故事共鸣,就形成了这篇短文悲愤阴冷的色调。这篇短文对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描写,采用了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兵丁们的钉杀、路人的辱骂、祭司长和文士的戏弄和被同钉的两个强盗的讥诮,构成了四周无尽的敌意,而耶稣则是在这无尽的敌意中,也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被钉杀的悲哀和就要被钉杀的欢喜。耶稣自以为是神之子,要拯救以色列,然而却受到以色列人的钉杀,这是他感到悲哀的原因;因为要拯救以色列而被以色列人钉杀,他于是对他们的现在怀着仇恨,然而能以自己的被钉杀来反证他们的血腥,却也体味到一种反抗的欢喜。所以他拒绝“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他要以自己绝对的反抗企图唤醒他们,从而体认到自己对他们的将来所怀着的悲悯,然而钉杀在继续,敌意与蔑视也不断地增加,他终于在碎骨的大痛楚中,在遍地的黑暗中,喊出“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的绝望,在这样的痛苦的喊声中,他由神之子而变成了人之子,肉体毁灭所带来的痛楚超过了精神的痛楚。这也许就是那些钉杀者、辱骂者以及那些戏弄与讥诮者所希望的,但他们还是把他钉杀了。这样的钉杀在鲁迅看来是尤其地血污与血腥,然而不但从精神上而且从肉体上彻底地毁灭,却也正是他以及其他作为中国先知先觉的启蒙者所不得不面对的处境。在这样的处境下,自以为担负着唤醒民众的责任,却根本无法摆脱与要么残酷地充当杀人者,要么麻木地充当看客的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这或许构成了鲁迅以殉难的耶稣自况的前提,而所谓复仇者,则体现在受钉杀时对当权者的残酷与民众的麻木的玩味上,这种“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的精神上的优越感,虽然在最后的肉体毁灭的痛楚中败落,但鲁迅在书写时所宣泄的愤怒情绪,却是复仇的另一种形式的实现。
看鲁迅的文章总有一种刺痛的感觉,就像一把刀,刺进身体,死不了,但很痛。他的文风不必多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喜欢也罢,讨厌也罢,但不得不承认,他很决绝,很凌厉。
看《复仇》时,就在想,也许只有鲁迅才能写出如此决绝的复仇方式吧!两男女,裸着全身,捏着厉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上,一群无聊之人纷涌而至,希望能满足他们无聊之欲。而这两人就这样的站着,毫无动作,这使无聊之人更加无聊。这就是复仇。起初看不明白,到底是在复什么仇?向谁复仇,随着时间的增长,渐渐的明白了些。鲁迅用如此决绝的方式向冷漠无聊的看客在复仇。将自己做诱的复仇方式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吧,而鲁迅是怎么做到的呢?社会确实很黑暗,人情确实很淡漠,然而又有多少人想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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