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材料入库及检验不合格退货、与财务做账的管理制度如何决定

如题所述

1、 目的
对供方进行评定、选择,确保采购物料质量皆能适质、适量、适价并适时地供应公司生产计划所需。
2、适用范围
适用汽车仪表加工的工艺材料、军工产品材料、辅助物料的采购及委外加工过程的管理及供方管理。
3、职责
3.1使用部门、行政人事部采购部等根据需要提出早购计划,总经理批准。
3.2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3.3品质部负责采购物料的检验。
4、工作程序
4.1采购产品的识别
4.1.1依据对本公司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采购产品类别,本公司将采购产品按其质量特性分为A类、B类、C类。具体见《合格供方一览表》。
4.1.2关键件是含有关键特性的单元件。我公司A类为关键件,重要件是指不含关键特性,但含有重要特性的单元件,我公司B类为重要件。4.2供方的评价与管理
4.2.1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公司要求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并收集。4.2.2对评价结果进行记录并保持。
4.2.3结合技术质量部等相关部门评价和选择合格供方,物资供应部组织对“供方评价表”的填写,由使用部门和技术质量部写出评价意见,物资
供应部门写出评价结论,最后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编制合格供方名录,作为选择供方和采购的依据。对其实施动态管理。
4.2.4对顾客要求控制的采购产品,必要时邀请顾客参加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4.3采购计划
4.3.1物资供应部根据投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4.3.2采购员根据物资供应部的采购计划采购产品,此采购计划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3因生产急需,需临时采购的物资,由相关部门提出,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在名单外采购。
4.4采购的实施
4.4.1供应商调查分析:
4.4.1.1当出现生产原材料及委外加工新供应商开发需求时,应由采购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发出《供应商调查表》(附表),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书面调查,必要时,可约供应商到公司面谈,进行深入了解,供应商评估小组应对供应商的供应能力进行分析,判定是否可以进行供应商评估阶段;
4.4.1.2提供其它物品或服务(除生产原材料及委外加工品)的供应商/服务商开发时,可免除书面《供应商调查表》调查,相关采购人员可通过电话访问,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照等方式对其进行调查判定。
4.4.2供应商评估:
4.4.2.1价格评估: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服务商进行报价,并将报价资料与同类供应商/服务商及市面价格进行比较,选择本公司在价格方面能够接受的供应商开发;
4.4.2.2样品或材质报告的确认:
A、工艺材料、辅助材料样品确认:除客户提供的金属加工件外的辅助料,由品质部协助行政人事部采购对供方提供的物料,需索取材质报告或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及必要时订定质量协议书;
B、将来有委外加工项目,则依“委外加工管理细则”执行,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项目则无须执行样品确认;
4.4.2.3实地评估:
必要时采购与供应商联系,决定对供方进行实地评估,并建立《供应商评审报告》;
4.4.3建立《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A、生产原料(尤其需要注意军品用关键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评估报告交总经理批准后,即可登录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内;
B、生产辅料(含消耗品)的供应商经采购调查具备充足的货源,价格适宜,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
C、 机器设备、设备配件、仪器设备及夹治具、工具的供应商经采购调查有充分的售后服务,价格适宜,供货产品是本公司所接受的规格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
D、 校准服务的服务商经质量部仪校员在委外校准前地校准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如果能够提供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价格适宜,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
E、 设备维修服务的服务商经行设备保证部调查、了解,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价格适宜,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
F、运输服务公司:国内运输服务的服务商制造部货仓调查,有担保人、担保金、驾驶员行驶证、车辆合法证明且价格适宜,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
G) 军品,对顾客要求控制的采购产品,应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并邀请顾客参加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H) 军品,选择、评价供方时,应确保有效的识别并控制风险。

4.4.4采购员应依据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实施采购。
4.4.5物资供应部应做好采购物资的进度跟踪,如出现任何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4.4.6如供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时,可实行例外采购,但需经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同时对供方按《供方评价和选择》进行控制。
4.4.7军品原材料采购从指定厂家购买;未指定厂家的,从我司规定的军品供方购买。
4.4.8当需采购的物资有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供应部。
4.5采购文件
4.5.1采购文件一般以采购合同、图纸、技术文件、采购协议书、采购计划等方式体现。
4.5.2采购计划应清楚的说明采购物资的要求。
4.5.3采购计划发放前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4.6采购协议书
4.6.1需要时,物资供应部应与供方签定“采购协议书”,其内容可包括验收方式、交付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要求等内容。
4.6.2采购协议书一般应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人与合格供方签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4.7采购物资的验证。根据体系要求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周期一致性检验程序,以确保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结合<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4.7.1关键原材料在进货时,由品质部检验员按<原材料进货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做好供方供货记录。尚不具备检验手段的项目,其验证可依据供方提供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或进行根据《原材料进货检验规范》进行工艺验证。
4.7.3当需要在供方货源处对采购 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相关的采购文件中就检验的安排和放行办法做出说明(例如:在有关的技术协议中做出规
定)。由采购人员会同检验人员在供方货源处检验。
4.7.4当顾客要求在本公司的供方的对供方产品验证时,技术质量部应予以协助,顾客的验证不能免除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4.8采购物资的入库按本公司《产品的防护和交付管理规定》进行。
4.9对外协(外包)产品的管理
4.9.1外包产品纳入控制体系,确保外包产品达到顾客的要求。
4.9.2通过发放供方调查表和现场考察的方法,尤其是现场的考察,对外包方生产的规模,设备状况、工艺参数,监测设备、产品质量符合性等进行了评审。并在多家同类工厂中选出合格外包方。
4.9.3对外包方的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审查。机箱产品的“电镀”工序为特殊过程,采用验证的方法对其产品进行检验。
4.9.4检验依据按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由外包方为我公司提供产品检验标准。
4.9.5外包方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产品不受损坏。
4.9.6外包方的产品交付本公司,本公司给予数量上的确认。
4.9.7凡验证不合格的产品由外包方负责重新加工,直至合格为止。
4.9.8对外包方的评审订为一年一次,一年后重新评审、确认。

5.0对供方的监视(再评估),动态监控。
5.1.1品质部与采购对供应商业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定,填写《年度供应商评审报告》。通过以下指标对合格供应商的业绩进行监视,并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a)交付产品的质量;
(b)顾客生产中断包括外部退货;
(c)按计划交付的业绩(包括附加运费情况);
(d)关于质量或交付问题异常情况的顾客通知。
5.1.2采购应促进供方对其制造过程业绩进行监视,以供方改善其制造过程业绩。
5.1.3检验后品质部填写检验记录并对已检验的产品进行状态标识,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填写《退货通知单》交于采购部。采购对供方的不合格品与供应商联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控制。
5.1.4采购应明确注明要求供应商必须100%准时交付,如供应商未按期交付时,采购必须要求供应商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如长期未改善则取消配套资格。当因供应商不能及时供应时,采购须及时通知制造部,由制造部启动事故应急计划,确保本公司对顾客的100%的交付。为确保其100%交付,行政人事部采购负责建立供应商监控采购物料交付体系,包括:
(a)与供应商签订交付承诺的协议;
(b)建立交付监控台帐,对采购计划执行率实施的有效控制;
(c)记录双方所承担的超额运费;
(d)当供应商未按要求实施交付时要求供应商制定纠正措施。
5.1.5为保证合格供应商能按期交付,采购须监督供应商的生产进度。如发生附加运费和超额运费时,采购须将记录附加运费。
5.2交期管理
采购采购人员根据需求部门指定的需用日期,确保按期采购使用的物料。
5.3评估后的措施见下表:

综合分数

级别

措施

90~100分

A

可靠的供应商来往,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必要时可在价格、付款方面采取优惠政策

75~89分

B

督导改善

65~75分

C

督导改善,评为C级则需安排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评估

65分以下

D

评为D级者,撤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3.1年度供应商评估为D级时,由评估部门填写《撤消合格供应商资格报告》;
5.3.2提供其它物品或服务(除生产原料及委外加工品)的供应商或服务商无需填写《年度供应商评估报告》绩效,评估时,如出现连续二次不能按期、按质完成服务者,则由负责人填写《撤消合格供应商资格报告》报管理代表批准后撤消其资格,并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删除;
5.3.3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A、采购应调查公司现有原材料供应商、委外加工的质量体系状况,采购应根据调查结果在《合格供应商一览》中规定或编制体系开发计划,确定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的目标和进度要求,确保所有原材料供应商、委外加工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在2012年6月前符合ISO9001:2008 版的要求;
B、对于公司主要材料供应商在其满足ISO9001:2008版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其能逐步满足ISO/TS16949:2009技术规范的要求;
C、对于贸易类供应商及特殊供应商,不能按计划通过ISO9001:2008版时,必须取得涉及到ISO/TS16949:2009认证范围的客户的批准。
5.3.4 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管理:如客户有指定的供应商,本公司必须从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产品、材料或服务,但必须依本程序规定进行选择与管理,当出现的异常情况双方均达不到共识时,应请求客户予以协调处理。
4.3.5采购相关文件应依《文件资料及记录管理程序》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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