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9月17日起,对市区道路机动车通行实施限行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2018年9月17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
限行区域
(一)市区北环路(不含)以南、许南公路(不含)以西、黄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
(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含)以西、龙翔大道(含)以南、育英路(含)以东、湖滨路(含)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建设路、长安大道全线。
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