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型食品厂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我想开个小型食品厂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谢谢各位了 !

开小型食品厂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实施许可的食品品种申请生产许可检验。  

许可机关接到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第十六条  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予以载明。  

在未经许可机关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之前,禁止出厂销售试产食品。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生产场所迁址的;  

(四)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  

(六)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15

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六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九条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九)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宜章县人民政府-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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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08

开小型食品厂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实施许可的食品品种申请生产许可检验。  

许可机关接到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第十六条  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予以载明。  

在未经许可机关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之前,禁止出厂销售试产食品。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生产场所迁址的;  

(四)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  

(六)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2
个人小型食品厂一般程序:
一、到工商办理厂名查询;
二、需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到环保局办理环保批文、个别地方还要到消防局办理消防批文;小型食品厂员工还需办理健康证;
三、提供身份证、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表及以上批文、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
四、如需刻章须公安局审批;
五、如需开帐号须办理企业代码卡;
六、办理国、地税务登记
七、择吉日开业
办理流程:
1、租房、办理租赁合同;
2、办理小型食品厂名称查问询;
3、可以同时办理消防、环保和卫生审批;
4、办理营业执照;
5、办理刻章、企业代码、税务登记
第4个回答  2013-06-12
比较烦琐,到工商局填写的表格都有很多,你在那里咨询是最好的。但下面的资料你必须要有:提供经营场地证明(可以是租赁场所、可以是本人房产,但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手续);卫生部门的许可,健康证(到本地卫生部门办理);工商部门的许可(到本地工商部门办理)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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