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劳动法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违约金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违约金简介:
所谓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约定,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应按照一定的计算标准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可以理解为对债的一种担保,也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设立违约金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当事人订立的各类合同一般均有违约金的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多有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有的约定一个固定的数额,有的则按剩余工作年限工资数计算。那么,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还是否有效呢,这要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

【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劳动者无须支付。
【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只是“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过从就业的形势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人单位的主导地位而言,很难说约定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天津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lawtime.cn/tianjin/lawyer/p1ll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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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0
关于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出资对你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话,是不能约定违约金,就算约定了,那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关于法律规定,请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3-06-07
一般来说单位是不得与职工约定违约金的,以下特殊的情形除外: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约定也是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4-1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而《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如用人单位在此两种情形之外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第4个回答  2018-11-04

关于违约金问题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只有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一种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上述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从上述规定可知,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这是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换言之,没有这个前提,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同时还约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违反双方关于服务期的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情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从上述规定可知,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且约定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

第一种——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承担的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培训费用为10000元,双方约定的服务期为五年,在已经履行了一年的服务期之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8000元{(10000元÷5)×(5-1)}。

第二种——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承担的违约金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承担的违约金应以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标准,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的数额;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劳动者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