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日期为7月15,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5,按《UPC600》规定,受益人向银行交单最迟日期,解释

如题所述

如果提单日期为7月15,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5,且信用证没有规定交单期的话,按《UPC600》规定,那么,受益人向银行交单最迟日期应为8月5日,即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

迟于提单日后21天的提单被叫做“陈旧提单”,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接受迟于提单日后21天的提单,那么,开证行有权拒绝接受“陈旧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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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8
一般信用证上都会注明交单期(48条),只要在 提单日期+信用证规定交单天数 这个时间段内交单就可以,不会与信用证相冲突。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的交单期,那就是默认为21天交单期但是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就是说如果提单日期+21天先到,那就是21天到期;如果提单日期+21天已经超过信用证有效期,那么信用证有效期就是最迟交单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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