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顺服执政掌权的.罗13,1一7节讲道

当顺服执政掌权的.罗13,1一7节讲道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13:4 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13: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13: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一三1 所有因信称义的人,都有责任顺服地上的政府。事实上,人人都有这样的责任,但保罗这里特别向信徒说。神在洪水后设立世上的统治者。他颁令说:“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创九6)这赋予人有权审判刑案,惩治犯事者。

  每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必须有掌权者,其它人也必须服从权柄。否则社会就陷入无政府状况,百姓不可在这种状况下久安无碍。不管是什么制度的政府,有政府总比没有好。因此,神设立地上的政府,而所有政府都是在他的旨意下设立的。但这并不表示神认可统治者的一切所作所为。他当然不认可贪污腐败、残暴不仁和专制苛政!然而,事实始终是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无论信徒是身处于民主社会、君主立宪,甚至在极权统治下,都可以过得胜的基督徒生活。政府架构里的人怎样,便决定了这个政府的素质。因此,地上的政府没有一个是完善的。唯一理想的政府,就是以主耶稣基督为王的仁君统治时代。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当保罗说要顺服地上的政府时,当时的皇帝就是暴君尼禄。当时的基督徒正面对黑暗的岁月。一场大火烧了半个罗马城,尼禄诿过于基督徒(事实上可能是他下令纵火的)。他把信徒下到沥青中,然后点火。他们成了活的火把,为他的荒宴照明。另一些信徒被缝上兽皮,然后交给恶狗撕碎。

  一三2 纵是这样,若有人违抗或背叛政府,这是违抗或背叛神所设立的。凡抗拒合法地掌权的,都会招致应得的惩罚。

  当然会有例外。如果政府命令信徒犯罪,或要他对耶稣基督不忠,他就毋须听从了(徒五29)。任何政府都无权指挥人的良知。因此,有时候信徒为了听从神,就不得不招致人的愤怒。在这种情况下,他应准备好面对惩罚,不应有怨懑。无论如何,信徒都不可以造反,也不可以加入任何谋反的行动。

  一三3 一般来说,品行端正的人都不用惧怕掌权者。只有那些触犯了法律的人,才惧怕惩罚。因此,任何人要过一个免受票控、罚款、审讯和监禁的生活,他所要的就是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样他就得着掌权者的嘉许而不是责备。

  一三4 统治者,不管是总统、行政长官、市长、法官,都是神的用人,即他是主的仆人和代表。或许他个人并不认识神,但他是神命定的用人。故此,大卫多次认定邪恶的扫罗王始终是神所膏立的(撒上二四6、10,二六9、11、16、23)。纵然扫罗屡次要谋害大卫,但大卫始终不容许他的手下伤害扫罗王。为什么?因为扫罗既是王,就是神所指派的。

  统治者作为神的仆人,理应促进百姓的利益,就是他们的安全、宁谧,以及一般的福祉。如果有人硬要犯法的话,他应知道自己终究要受惩罚,因为政府有权使他伏法并受惩处。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一句,强而有力地说明神赋予政府的权力。剑并非无关痛痒的,乃象征权力;权杖足以发挥这作用。剑似是说明统治者最终的权力,就是能施行死刑。因此,认为死刑只适用于旧约时代而不适用于新约时代,是不当的说法。本节是新约中,表示政府有权夺去死囚生命的。有人引用出埃及记二十章13节“不可杀人”一句,来反对死刑。这诫命禁止谋杀,但施行死刑并不是谋杀。杀人一词在希伯来原文特别指谋杀,因此新英王钦定本就译作:“不可谋杀。”旧约律法订明,一些严重的罪行,要受死刑的处分。

  保罗再次提醒我们,统治者是神的用人,但这次他说,他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换句话说,除了他是神的用人并与我们有益的以外,他也是服侍神的,要惩处一切犯法的人。

  一三5 本节的意思是,我们基于两个原因顺从政府,就是惧怕惩罚,和保持良心无愧。

  一三6 我们对政府的责任,不但要顺从,还要给予财政上的支持,就是要纳粮缴税。如果我们的社会法治严明,有警察和消防服务,这当然是好事。因此,我们应愿意缴交所需的费用。政府官员付出时间能力,维持社会安定以执行神的旨意,他们应得到我们的支持。

  一三7 信徒虽是天上的国民(腓三20),但并不表示他们对地上的政府没有责任。他们必须按收入、房产和个人的产业纳粮。他们必须为货品出入囗上税。对那些奉命执法的人,信徒应带着敬意,惧怕开罪他们。信徒应就各位公务员的职称,对他们表示恭敬(纵使这些人的个人生活不一定能叫信徒常生敬意)。

  既是这样,基督徒总不应在言论上低贬总统或首长。就算是政治运动进入白热化阶段,他们仍应拒绝用说话来诋毁国家元首。因为圣经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徒二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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