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影《红高粱》为例,分析该影片的主题,音乐,色彩,景别,运动镜头的内涵及意蕴?

如题所述

赏析《红高粱》

选自《影响中国学生的80部书》

<红高粱>显然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2002年它又十分醒目地出现在”诺贝尔文学奖”侯选名单上,不单是仅有的中文创作名目,更是80年代以降二十年中唯一入榜书.在<红高粱>中设有两条平行的线索,”过去式”写爷爷和奶奶的爱情故事;”现在式”写爷爷背着父亲正在进行着的一场伏击战.这两条线时隔几十年,交叉进行,且均属于过去,与现在无关.但令人无不惊诧的是,莫言何以能把他尚未经历过的抗日战争写的那样波澜壮阔,有声有色;他何以具有如此丰富瑰丽的想象力;他的文字何能如此无拘无束舒卷自如;他怎么就能把那惊心动魄的场面写的饱满畅酣淋漓尽致震撼人心.显然,莫言在小说中的历史描述别具一格.
莫言曾被归为”寻根”一派,那么莫言在自己的故乡山东高密寻到了自己的根.对于莫言来说,高密是一个悖论,简单说来它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又最丑陋,最超脱又最世俗,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最能喝酒又最能爱的地方.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莫言竖立起了一个复杂的形象-----爷爷(我们甚至可以忘掉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杀人犯通奸犯,一个土匪,而他又是个抗日英雄.如此这样一个形象,完全不同于文革文学当中平板的格式化的英雄形象,而集美丑善恶于一身,为当代读者提供了全新的阅读体验.作品中的奶奶也是极端反传统的.作为一个主宰自己命运的女性,奶奶反叛了传统的价值道德观念.当她被父母为换取一头骡子而许配给麻风病人单扁郎时,她勇敢的选择了与爷爷通奸,以此来进行反抗.而奶奶临死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
“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可见,莫言的历史小说推翻了传统抗战小说创作中的二元对立模式,重构了历史,模糊了过去和历史,死亡和生存,以及善与恶,好与坏的界限.正因为如此,他的笔下才有如此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
不仅如此,<红高粱>里还在浓浓的乡愁里洋溢着对父辈们的深深的崇拜: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拙,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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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1
在出嫁的路上,新娘被赶跑劫匪的轿夫余占熬所吸引。三天后新娘回门,与余占熬在红高粱地里激情相爱。新婚丈夫被人杀死,新娘勇敢的主持了酿酒厂,再赶走其他土匪之后,余占熬在酒缸里撒了一泡尿,竟成了喷香的好酒。9年后,日军强迫村人砍倒高粱修建公路,并将罗汉大爷剥皮示众。余占熬带领乡人报复日军,乡人们全死了。痴呆的余占熬,站在女店主的尸体旁,放声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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