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

如题所述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事代理: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是代理解决刑事犯罪造成民事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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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0
刑事代理一般是不规范说法,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身份是辩护人,所以就刑事案件而言,辩护人的称谓更准确。
第2个回答  2013-06-03
代理是对于被害人而言的。主要的工作是维护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的利益,将被害人的意见传达给检察院,负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等。地位从属于检察院。

辩护是对于被告人而言的。主要的工作是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争取被害人原谅等等。与检察院成对立关系。
第3个回答  2013-06-03
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
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都非刑事诉讼主体,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嫌疑人、被告人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第4个回答  2013-06-04
本人同意周律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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