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问题和公司行政部门罚款问题

我在一家4S店工作一年多,公司未和我签订合同也未给我买保险,工资是按绩效来发的,公司规定每月五号发工资,但是经常拖到十号,关于未签订合同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还有今天未打扫完全卫生,卫生负责区域写明是通道,但是车间主管因为我没有打扫通道边的水沟要我交十元罚款给他,还说如果不交就告到公司行政部门那就要交五十块现金,再不交就在工资扣除一百),车间主管经常因为我们乱仍砂纸罚款,我从到这里上班公司从未向我出示或公布规章制度和违规后相应罚款金额,公司员工有罚款都是直接交现金到财务部门并签字,公司的行政部门在罚款方面是什么角色呢?请问公司有哪些违法行为,我要怎么做从而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公司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你买保险是违法的,按照规定,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给你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公司依据规章制度是可以罚款的,一般由行政部门执行。但是这个规定应当事先告诉你,并且这个制度经过公布知晓的制度;

    对以上公司违法行为, 你可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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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1
第一,公司没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权利,因为罚款只能是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等权力机关才有权利。不管公司的罚款规章制度有无事先向你们约定,公司的这种行为是无法律依据的,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第二,工作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要起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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