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写了工伤认定书,交给了公司,后来不知道怎么样了,公司也没有告诉我认定结果。当时不懂没有问过公司,后来辞职了,现在辞职一年多了想做伤残鉴定,请问到哪里可以查询我当时的工伤认定结果。劳动局可以吗?
若本人没有收到书面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可以到原用人单位或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查询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三十四、三十五以及三十七条规定,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评定等级领取不同标准的伤残津贴,员工离职时可以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属于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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