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请问一下,购房合同以及收据发票,一起丢了,房管局又没有备案,开发商拘补合同,要求报案,公安局出示丢了证明,可是公安局说只是一张纸不受理,怎么办急
我在南充有没有这边的朋友呀,帮帮忙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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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3
开发商拘补合同,可认到工商局问一问,或是开发商那里负印备份。合同是一式三到四份。
第2个回答  2020-01-17
第3个回答  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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