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成王(姬诵)时(公元前1030年-公元前993年),咸属楚鄂王封地。秦始皇(嬴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分楚地为四郡,咸所在的江南属南郡。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孙权合东镜江夏、豫章、庐陵三郡置武昌郡,不久改称江夏郡,吴(孙权)黄武二年(223年),析沙羡西南置蒲圻县,咸先后属武昌郡、江夏郡、沙羡县。
宋真宗(赵恒)景德四年(1007年),为避宋太祖赵匡胤永安陵讳,按《易•乾象》中“万国咸宁”与“永安”近义之意,改为咸宁县。自此,“咸宁”这方土地的域名正式确立。
咸宁市行政建置比较晚,但境内各县(市、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区域周为楚地,隶属南郡,汉属荆州江夏郡,东汉末属东吴。
汉初置沙羡县,咸宁、嘉鱼、蒲圻属之;崇阳、通城属南郡下隽县。
三国时属吴,吴黄武二年(223年)置蒲圻县。
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年)置永安镇,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升为永安县,宋景德四年(1007年)易名咸宁县。
民国21年(1932年),通山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其他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83年8月,撤销咸宁县,设咸宁市。
1998年6月,蒲圻市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赤壁市。
1998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咸宁地区和县级咸宁市,设立地级咸宁市。咸宁市设立咸安区,以原县级咸宁市的行政区域为咸安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