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享受到了明星的待遇,获得了名气、金钱以及该有的待遇。
他们是普通民众的另类典范,如果他们因为获得了名利,而不去遵守普通人该守的法律和道德,那他们与“恶人”无异,甚至可以作为典型的反面人物素材。
作为文艺工作者,“艺”是成就事业之本,“德”是安身立命之根。如果失德,无论是普通人还是艺人,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是超过了社会大众普遍认知的道德底线。更何况是活在荧幕上的明星艺人,艺人工作者本就承担着“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使命。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弘扬良好风尚,既是明星艺人的职业操守,也是社会大众的期待。
他们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应该恪守这些规矩,因为他们也享受到了他们该有的名和利。既然他们不遵守职业道德,那么面临失业是自然的,普通人犯个错误,都会被辞退,何况是这种公众人物在社会上引起的失德。这些人品德不修,却能名利双收,所谓“话题女王”“热搜明星”大行其道,对这类现象公众早就深恶痛绝。“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艺人当以高尚品德、优秀作品回报粉丝和社会。
对失德艺人,必须立规矩、明底线,绝不能为其提供出镜捞金的舞台,树立起“明星失德就是失业”的鲜明导向。不然明星就可以仗着自己捞的钱,去破坏道德、践踏国人的思想吗,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所以明星失德就是失业,是必然的。如果不建立起这样的规矩,后面的明星艺人,发生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少,最后只会给广大社会带来非常恶劣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