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恶性汽车撞人案”罪犯吴惠忠被执行死刑,他为何会被判死刑呢?因为他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以后,他不顾人民群众的拍车的提示、大声呼喊的阻止,心里想着逃逸,最终导致了被他撞倒,而后被卡在车下面的人,被拖行了很远的距离,最后导致受伤的人,创伤性休克死亡。
因为情节太过于恶劣,手段太过于凶残,这么多围观群众,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最后被判死刑。
个人感觉对于这种的审判结果,还是觉得比较的大快人心的,毕竟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他如果不是想着逃逸,而是把车停下来,呼叫120,那个被他撞到的人,就不会被他拖行了这么远的距离,第一时间如果送医院进去的话,还是有可能获救的。
就因为他想着逃逸,最后把自己也搭进去了,不得不说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那时候在场的人这么多,他就算想逃逸,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因为酒驾后,发生事故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生活质量在飞速的提高,导致有车的人也是越来越多,而有的人,一点自控能力都没有。明明知道要开车,还是会去喝酒,心里想着,不会有交警查到,殊不知,车是给自己开的,发生了什么事,也是你自己一个人承担的。
如果我们开车,发生事故的时候,第一时间,我们要做的就是报警,不能一错再错,有时候,有一些东西还是可以挽回一下的,如果你不去挽回,只会错上加错,最后陷入深渊无法自拔。
道路千万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拒绝酒驾从现在做起,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