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算是被叫去一起打架的,不是组织的人,他们一共就两人,喝了酒脑子不清醒,对方6人,而且是对方先动的手,双方都是轻微伤,派出所觉得这是小事,所以并未立案,谁知对方不肯罢休直接打电话去监督局投诉说派出所不作为,于是这件事就被刑队接手了,刑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把我朋友刑事拘留了,请问这是已经定罪了吗?我朋友还有希望被取保候审吗?之后开庭我朋友大概会被判多久?
一般按照这个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呢?我朋友有机会会被判无罪吗?当时派出所看到打架监控的,是对方先动手的,所以觉得双方都有错,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