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自己付公证费合理吗

如题所述

  借款人自己付公证费合理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应该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
  所以,如果是借款人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就应该由借款人来支付公证费;如果不是由借款人来申请公证的,则不应该由借款人来承担。但如果借款人和除借人双方另有约定的,则应从其约定。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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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24
你好!第一,民事借贷关系中有出借人、借款人。我不知道你理解的是出借人支付?还是借款人支付?第二,民事法律关系是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为主的,由出借人与借款人协商解决。第三,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借款人支付相关费用的,不出借人不承担。实践当中也是由借款人承担(公证、登记等)相关费用。很简单的道理,你去银行贷款,你让银行支付公证、登记等费用,可能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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