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全险,经过法院判决赔偿5万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吗

如题所述

  按实际情况,如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的,如果保险公司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保险公司履行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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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8
不赔。
保险只承保直接的物质损失、人身损害,间接的利润损失。因直接的物质损失、人身损害而实际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法律诉讼费等视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
但精神损失等项不赔
第2个回答  2013-01-28
商业险里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如果你在商业险中主张,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理赔的,只能在交强险中主张。
虽说或许你们当时说的死亡赔偿金,但是应该是没有相关的书面证据的,你起诉时仍然可以选择追问

赔偿共计350000,其中110000已经赔付,剩余240000我方已在法院判决后15日内先行给付,现在保险公司说精神不赔

追答

你起诉的时候也没有明确指出11万元是用于死亡赔偿金,法院判决书里没有明确的说明交强险11万元是用于死亡赔偿金,只是笼统的说赔偿金额350000元,那么你就可以要求他们赔付精神损失费。
而且,如果判决书说明,由保险公司支付你350000元,判决生效后你就直接申请执行就行,不管他保险公司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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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1-28
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且保险公司无推翻证据的话在是赔的(有人伤的情况下造成残疾或者死亡主张精神损失费,人民法院是支持的,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失赔偿,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第4个回答  2013-01-28
赔偿,虽然商业三者险不赔,但可主张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追问

交强险11万已经作为死亡赔偿金已经先行赔付了

追答

如果判决书上明确显示交强险11万是用于赔偿死亡赔偿金,则你主张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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