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赠有什么要求和对个人有经济补偿吗?

我想问一下了解实际情况的朋友,如果做遗体捐赠,我会有个人的经济补偿吗?遗体捐赠必须要家人签字吗?本人,女,34岁,有双侧多囊肾。

以天津为例,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捐献者亲属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以天津为例,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公证处证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红十字会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应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捐献者亲属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扩展资料:

遗体捐赠的相关要求:

1、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

2、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捐献及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市红十字会应当将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信息、完成捐献的信息和相关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司法部门举报涉及人体器官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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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3

遗体捐赠必须是自愿的,而且是无偿。

自然人的捐献意愿应当得到尊重。自然人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背其生前意愿,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遗体。自然人生前表示捐献意愿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其捐献意愿。

捐献人的近亲属应当尊重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支持捐献人的捐献行为。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遗体,以及从事与买卖遗体有关的活动。禁止将捐献的遗体用于医学、体育的科研、教学和临床移植以外的其他活动。

遗体捐献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遗体捐献牟取经济利益。

扩展资料: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献。

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

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捐献人近亲属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单位接受遗体。实现捐献后,接收单位应通知红十字会,由其向捐献人家属发放荣誉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遗体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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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9-28
遗体捐献是没有补偿金的。遗体捐献是一种无偿行为,不过可以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颁发捐献证书,如果有困难的捐献者家庭,可以用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给予救助。全国各地对遗体捐献的规定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资料拓展】
一、遗体捐献的意义
1、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
2、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
一方面,人想着在死后还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
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
二、捐献流程
1、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2、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要求:
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另据报道,捐献器官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和死刑犯的尸体器官捐献。
经济补偿:
2012年11月22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正在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并摆脱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捐献遗体的除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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