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里原来有一座公共祠堂,后因祠堂年久失修,自行倒塌,几年后祠堂所占用的土地重新分配到各家。又过了10年左右,现在有一家人在其分配的地上建房子,但是他所建房屋超出了界线(界线非常清楚)0.5米以至把原来的巷道占去了一大半,而我家必须要通过这条巷道才能出村,与其协商已不成,他的理由是以前的祠堂还有0.5米的滴水线,所以他要占了那0.5米的滴水面积。请问,公共祠堂已倒塌10多年了他现在还要越界建筑、占巷道,他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家要去法院告他,该以何名去告,胜诉机率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