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得用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句话不对吗?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B.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得用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被告及其代理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原始证据的证明力高于传来证据

 这题答案给的是CD,然后分析却用很大篇幅来说明法院依职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被诉行政机构不举证则要承担败诉后果,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可是我搜网上的这道题答案都是CD,求专业人士解答,不胜感激。

你好!
  对于行政许可案件来说,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故B不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与被诉行政许可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第三人对无法提供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
  第三人提供或者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追问

可是题目中没有被诉行政行为是行政许可行为啊,只说是笼统的行政行为,汗,这道题弄的头大死了- -。。。

追答

你好!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
3.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赔偿等。

追问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行政许可中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许可行为又包含在具体行政行为之中,所以笼统的一刀切说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得用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不对的,是这个意思吧?- -原谅我一再的追问~~~~

追答

对.简单说,行政许可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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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5
最后一战打完疲惫的路“繁文缛节”

属于当地政府非法的权力集中在安装和维护的燃气燃烧器具证书原件的建设法规部设置后不保留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迎接自己的一套行政许可的权利,相当于将文件发送到授权自己的,文件以上的认证,年检的规定,是违法的行政许可。

3(意识动态反应的物质--------意识

动态的作用第一的业绩,意识不仅是能够反映正确的外部现象的东西,准确地反映事情的性质和法律意识,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出色表现,可以反作用于客观事物。)
(意识有时会受限制,事物发展的规律--------错误

典型的非确定性
因为物质决定意识,法律事物的发展必须存在的物质,所以意识必须由事物发展的规律!

“专项整治”指的某些具体规定的东西。
“拉网式的大规模调查。

企业成本的非法手段:企业实体,通过非法手段以谋取暴利为目的,组织从事的活动损害他人的利益,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接受行政处罚,经济补偿总和的代价

企业符合污水处理,降低能源消耗

如果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是不够的处罚,罚款不相关的,违法成本,对于企业来说,将是投资企业需要的合规成本。远远低于成本中规中矩。

导致企业宁愿被罚款,不希望成为环境友好型投资的情况下,最终导致“红灯”能源消耗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错误

自然和社会的客观物质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

法律性质是一种自然现象内在本质的不可避免的,稳定的接触。
社会通过法律的人的活动之间的性质,表现出某种现象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稳定之间的联系的法律性质和法律的社会...... / a>
也不同。

社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之间的联系的两个主要表现:没有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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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别之二:大自然的规律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力量的发挥,是通过法律的社会意识活动有一定的目的和意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