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09年在房主手中租的房子,合同13年5月底到期,小张为了减轻负担,将房子里其中一间次卧交给中介A代租,我是12年6月底在中介A那租的这间次卧,合同是通过中介A和小张签的,签了一年,并且交给中介A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现在房主准备卖掉这套房子,将房子交个中介B代理。今天是3月4号,我想问一下,如果房主在5月底之前把房子卖出去了,我们必须搬离这个房子,那么我跟中介A的一个月房租中介费怎么算?其他损失怎么算?我的合同还没到期,中介费可以要回来吗,还是有其他说法,请问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