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性质不同:
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
2、内涵不同:
公示就是公开给大家展示,看大家有没有不同意见。
公告就是已经没问题了,公开告诉大家。
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民主性
所谓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公示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有着自己较为固定的格式。一个完整的公示应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有时,也可有附录或附表、附图。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12年4月16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扩展资料:
公告种类:
重要事项公告
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的,都属此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等。
法定事项公告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审定,予以公告。”
专业性公告
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