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现法人拿公司去贷款,无法偿还,原法人还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股权转让时,股东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尚不具有出资义务,相应的出资义务应由受让人承接;原股东对该部分出资所负义务不属于《公司法》解释三规定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情形。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公司财产均包含公司注册资本在内;
认缴制下,公司股东虽然享有出资期限利益,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消灭,否则将导致股东向偿债能力较差的受让人转让股权、逃避出资义务进而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3-30
你是不是说原股东是否有责任吧?这个应该有争议,个人认为,原股东没有责任,因为作为股权受让人有义务审查其出资是否如实出资,应该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采纳谢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