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在五一前跟我说好要一起旅游,可是我们公司直到四月三十日下班之后都没有明确的通知休息时间,于是我在下班之后在得知五一休息一天之后,向经理请二号三号的事假,她以已经下班为由不给受理,而且说这两天如果我不上班就算自动离职。二号三号我按计划和朋友出游,二号早晨接到同事电话说,经理说我已经自动离职,并且只给我结三月份的工资,四月整月的工资都不给!理由是我们厂每月二十五日发前一个月工资,五月份我已经自动离职所以没有四月工资!(我们公司是一个一直没有盈利的电子厂,二月份的工资迟发了半个月,三月份的至今还没有发)。据说,经理把我的三月工资交给保安,要求他在我回厂今天回厂的同时就给我然后强行赶我走,我马上就回公司了,不知道我的基本权益能否讨回...我是外地人,孤身一人在广东,如果真的马上就离开有没有足够工资的话,真的不知道应该在哪落脚...
请问我这样的事情,劳动部门会处理吗?我最近几天不知道事情能不能处理好,有没有时间上网,希望可能的话,能够帮助我的回答者打这个打我的电话,万分感谢!
我从去年的八月份至今一直工作至今都没有签过劳动和同,而且据我所知工厂里的所有员工都没有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如果我的事情被受理了,我能够得到赔偿吗,是多少?电话:1382427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