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国外A公司代工生产,贴A公司的商标,不在国内销售。国内B公司注册了与A公司相似的商标,我算不算侵权

如题所述

现就商标权具体侵权行为的司法认定介绍如下:  一、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法中有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规定。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以销售为目的持有侵权商品的行为;以销售为目的发布侵权商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以及以制造或者销售侵权商品为目的持有侵权标识或者带有侵权标识的包装物的行为等。  二、承揽加工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承揽加工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承揽人应当对定作人是否享有商标权进行审查,未尽到注意义务而加工的,承揽人与定作人构成共同侵权,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承揽人不知道是侵权商品并能够提供定作人及其商标权利证明的,承揽人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应停止制造行为。  三、搭赠是否构成侵权  对于销售商品时搭赠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其他商品的行为,因为搭赠是销售的一种形式,因而搭赠侵权商品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搭赠人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者应知所搭赠的商品是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后的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原告曾经许可被告使用其注册商标并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在合同终止后,被告还有一部分带有原告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出去,被告为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仍然继续销售这些商品。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约定或当事人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销售期限,在该期限内被许可人销售使用许可合同期限内制造的商品的,不认定为侵权;逾期销售的,构成侵权。  五、使用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侵犯商标权的商业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商业名称虽已经过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但如果该名称在使用时发挥了商标的功能,足以造成混淆、误认,构成侵犯商标权。相关主管部门对商业名称的审批只说明使用该名称符合该部门的管理规范,并不能以此作为不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依据,相关主管部门无权也无能力对申请使用的商业名称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进行认定,其审批并不能排除该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可能。  六、替换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权利人有两个注册商标,分别用在不同档次的商品上,他人购进权利人的低档商品将其商标去除,换成权利人在高档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后又销售出去,权利人因此提起侵犯商标权的诉讼的,应将被控侵权人的行为认定为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中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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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1
前阵子看到篇文章《混淆是不是商标侵权的前提》,像您这样可能会认为,我生产的东西,是销往国外的,贴的又是国外A公司的标签,并没在国内与B公司的产品造成混淆,不应该算是侵权。但是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对涉及生产领域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保护条例明确禁止出口商品,侵犯国内商标权。所以说,你既然是在国内生产,而A公司又没有在中国注册商标,所以你是造成侵权了(个人认为)。中国OEM产品出口居世界前列。如果有国外不法客商以OEM方式,在中国定制侵犯华为、中兴、TCL、美的、海尔商标的产品,但仅用于出口,我国的法院是否会这样判决:“因为没有在国内产生混淆,因而未侵犯华为、中兴、TCL、美的、海尔的中国注册商标权;所以海关扣押这些商品,属于没有法律依据”,从而应当放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1
A公司的商标没有在国内注册,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但是商标属于A公司,销售范围是国外,您只是代工生产,与您无关。 建议A公司及早在我国注册商标。
第3个回答  2013-03-01
侵权的!A公司商标并未在中国进行注册保护!
第4个回答  2013-02-28
建议你在国内注册一下你销售的商标吧?保险,至于侵权是否你最好直接致电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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