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在单位门口摔伤算不算工伤

如题所述

算工伤,符合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即使不算工伤也可以提出一般的赔偿。

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1、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扩展资料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国人大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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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0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上班时间,要为工作在单位门口摔倒,算作工伤。


【3】工伤是指原来没有这种病,因摔倒引起的疾病。


【4】视伤情轻重,伤势严重可以做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伤势不重,到医院看病后,需要休息,单位给报销医药费,休息几天,不能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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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2-10
看摔伤原因
属于完成工作任务造成的,属于工伤
与工作无关的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第3个回答  2018-02-10
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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