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农村的,今年回去,很多老家的人和老同学都在讨论在南宁自己集资买地盖房的话题,大概有两种方式 :
1。大家一起集资(根据自己所要房间大小的不同, 每个人几万到几十万的都有)去南宁买下一块地皮,然后再自己请工程队来盖楼,盖好后大家就搬进去一起住。我问过村里人,他们说有向地皮的主人买地的合同,不怕,即使拆迁或者征用,也会有赔偿款。
2.。南宁城中村中的本地人有地皮,但是没有钱盖楼,于是我们就集资去盖两栋楼,一栋免费给主人住,剩下的一栋,就由我们来住,相当于主人提供地皮,然后分成两半,盖两栋楼, 我们给他住一栋。
以上两种在城市买房的方法,现在在我们农村很流行,很多村里人都已经交钱盖房,甚至已经开始装修进去住了,有些已经住了七八年的都有,虽然不是商品房,没有相关的配套设施, 就是普通的城中村民房,但是很便宜,一套才十几万甚至几万就够了。
我就想问一下专业人士 ,这两种房子安全吗?合法吗?如果合法和安全,那么集资人应该注意办理哪些手续和文件? 集资人都有哪些风险?这两种房子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之处?
城市土地一般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可以参与拍卖,竞拍成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己盖房子需要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各类建房的审批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建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以广州为例: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市城乡规划局正对《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据该《办法》规定,城区个人自建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同时高度最高不超12米。
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组织可到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阅,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城乡规划局。
为规范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的规划管理,推进中山市秀美村庄建设,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风貌,市城乡规划局特制定《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个人自建住房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个人,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含商业住宅)性质,城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其余各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自建自住用途的建筑。
中山市行政区范围内个人自建住房,适用该《办法》,其中城区包括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五桂山办事处、火炬开发区(含翠亨新区由开发区代管区域)。
在个人自建房中,商住用地的商业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同时个人自建房建筑高度有限制:城区的住宅最高不超过12米;个人商住楼首层高度不超过5米。
个人自建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原则上不超过四层,第四层可建梯房及辅助用房,但面积不得超过第三层的一半。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城区个人自建房不能超600㎡
1、买地皮盖房肯定是不行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买卖土地违法。
2、与当地村民合建自住房:目前部分地区有出政策支持这种做法,以湖南为例,2018年9月7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支持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在符合“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前提下,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探索城镇居民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规划管理。
只要你有二级建造师,房健的证书,花点钱注册个建筑公司。
自己组织投标,公关政府官员。拿下地皮使用证。
就可以在地皮上为所欲为了。
另一个方案就是买集体土地,村委和出让人同意就行。就算你不是本村人员,只要卖方有红本就可以买来用(类似租赁)他的地皮。自己建房,合同上写清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