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军人军人(与残疾军人证无关)在就上加剧,经过半年以上诊治、康复仍不见减轻的,可以向优抚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调整残疾等级;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相应条款经过评定后,评定结论是四级的,可以升级到四级残疾军人的。同样五级残疾军人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相应条款经过评定后,评定结论是六级的,那么就会依据评定结论,降级到六级残疾军人的;甚至旧伤痊愈的、原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对达不到最低评残标准的可以取消其残疾等级。
以上回答的依据是《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实施)网页链接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