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了,几天了,还可以报案吗、?

如题所述

被人打了过了几天之后依然可以报案。
有证据的话,可以做伤残鉴定等。如果经鉴定是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的可以在6个月内报案,并被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属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至少是5年,5年内报案都可以追究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处罚法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六个月以后就不存在继续处罚的问题了。
(一)六个月之前已经发现问题,但没有查明行为人的,不影响六个月以后查明和处罚,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二)“被发现”指的是事情被发现,或者行为人被发现,不是“开始受理案件”的起算时间。这两个可以是不同的时间。
(三)如果没有受理案件,六个月以后就是一事二理的问题了,这个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如果是没有受理案件,六个月以后也不会再处理的。但不处罚不影响民事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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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3
1.
殴打他人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
2.
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最低是五年。
3.
民事赔偿方面,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综上,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20-04-20
当然可以啊,当然是越早越好,容易收集证据,你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去控告打你的人。这些机关立案的标准是你必须是轻微伤以上的伤害结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先去做个鉴定的,你可以向以上三个机关中的任何一个报案和询问的。
祝楼主好运。
第3个回答  2019-12-26
可以啊,
但前提是你要有证据,现场破坏,就应该尽量找到人证和物证。才可去报案,要这两样都没有
啊,你啊你就考虑一下了啊
第4个回答  2019-12-25
可以报案,即使当时你们同意私了还收了钱都可以去,一般民事侵权在2年内都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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