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后轮压到行人左脚脚拇指,出现撕脱性骨折,医生当时建议不需要住院,但伤者担心会有后患,要求住院,现在已经20天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把车先拿出来,即使不拿行驶证和驾驶证也没关系
想继续追问一下,我是在车行道上,用后轮压的人,是不是责任不应该全在我?但如果考虑保险赔付比例的话,是不是应该划我全责,保险公司赔付比例才能最高?即使伤者自己有责任,估计也不会自己掏钱出来医治的,就只能靠保险公司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