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做寒假工不发工资。

我是在广东顺德的一家茶庄做寒假工 1月28应聘时候 说超过三天就有工资收但是现在已经超过了三天了 1月29开始上班 2月3日不做了 现在说不发工资 理由是说我们半途而废之类的 请问 合理吗?

不合理,本来规定超过三天就给钱的规定就不合理。你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给你支付报酬,他的理由使你处于不利状态,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你有权利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ps.社会黑暗,法律保障有限,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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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2

  欠薪问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需要自行到酒店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作出仲裁;构成犯罪的,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酒店无异议不执行仲裁的,需要自行到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酒店老板有能力执行判决而不执行或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酒店老板会受到处罚。

第2个回答  2013-02-05
易法通解答: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茶庄应该按你实际的工作时间向你支付工资,若茶庄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茶庄支付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易法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4
不合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
只要工作就要支付工资

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2-04
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你总不能还去告他们吧!也不现实啊,吃个教训,下次注意!这次也算是个学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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