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广东顺德的一家茶庄做寒假工 1月28应聘时候 说超过三天就有工资收但是现在已经超过了三天了 1月29开始上班 2月3日不做了 现在说不发工资 理由是说我们半途而废之类的 请问 合理吗?
欠薪问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需要自行到酒店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作出仲裁;构成犯罪的,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酒店无异议不执行仲裁的,需要自行到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酒店老板有能力执行判决而不执行或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酒店老板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