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 )

29.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 )
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关系客体 C.法律事实 D.法律关系内容

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法律事实 。

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扩展资料:

依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要求某种现象存在或不存在,法律事实又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事实与否定性法律事实。

肯定性法律事实是指依据法律某事实出现时,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事实,如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即是引起婚姻关系的肯定性事实;

否定性事实是指某一法律关系,若要产生,就必须排除的事实,如婚姻关系的建立,就必须排除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该“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就属于否定性法律事实。

从法律关系演变所依据的数量,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单一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构成单一法律事实是指某一法律关系的演变依据的直接事实是一个,如人的出生是产生抚养关系的事实,买卖合同的订立是买卖关系建立的事实;

法律事实构成是指某一法律关系的建立需要直接依据两个或两个以上事实,如一个遗嘱继承关系的产生,除了应当有被继承人立遗嘱这一法律行为外,还需要立遗嘱人死亡这一法律事件的出现;房屋、车辆买卖除了应当有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外,还需要进行过户登记。

司法过程中,当某一个损害结果出现时,进入法官视野的往往有多个事实,这些事实交叉混杂在一起,它们有的和案件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的看似有关但并无法律上的联系,

这就需要法官借助法律思维进行事实发现,发现与案件具有因果关系的事实,进而对它们之间的联系程度进行法律甄别。这样,才可能对事实与规范进行忠于法律规范与价值的解释。需要说明的是,多个涉及案件的事实并不等于就属于法律事实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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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之为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最根本的条件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具有客观性,它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例如超市售出没有标志保质期的食品,导致了消费者人身损害,这两个法律事实,引起至少两种法律关系的产生或者变更。一是超市与消费者间的人身损害赔偿;二是厂家与消费者间的损害赔偿。当然,消费者只能在超市或厂家选其一家,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3-04-05
应该选D。。这题是2006年公务员考试的一个模拟题。我看见过。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义务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第3个回答  2013-04-05
C.法律事实
第4个回答  2013-04-0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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