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科目三考完了忘了签名则考试成绩作废,不能补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六条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选拔足够数量的专职考试员,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配置兼职考试员。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驾照考试要求每次考完试都需要签名,并且是本人的。
注意考试时候签名保持一致,否者会被怀疑作弊,如果查询考试照片与报名照片不符会按照作弊处罚。
公安部123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中有: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它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流程,更加便捷地做好服务工作,该所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全面推广考试员和学员电子签名制度。此外,车管所服务大厅也对原有的“一机双屏”系统进行了升级,业务流程更加透明化,有效避免了市民“多窗跑”。
参考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如果考过了但忘记签名,则本次考试作废。
只需重考科目三并在每次考试后签字确认即可。
扩展资料:
第四十六条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选拔足够数量的专职考试员,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配置兼职考试员。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先谢谢你,我明天去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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