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以找律师做遗嘱见证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通常不可以,因为 没有房产证 ,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 法院判决书 ,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房产公证所需材料有: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房屋产权证 (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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