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某门课程学分绩点数=Hi×Wi进行计算。
依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考核成绩的记录形式分为百分制和等级计分制两种,同时折合为成绩绩点,并以平均学分绩点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学习质量。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录,开卷考试课程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可采用等级记分制。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某门课程学分绩点数=Hi×Wi;学期总学分绩点数=∑Hi×Wi;平均学分绩点=∑HiWi/∑Wi;上述公式中Hi为某门课程成绩绩点,Wi为某门课程学分数。
扩展资料:
郑州大学学生成绩计算的相关要求规定:
1、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如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学分值=实践教学活动周数;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学分值=实验课学时/24。
2、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在3.5及以上者,由本人提出书面免修申请,报经院(系)教学副院长(主任)审核同意后,于开课前参加同专业高年级结课考核,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考试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大学-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