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春节放假20天,公司规定全厂人员在放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只能上多少天就给多少天工资,这样合理吗?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此条款,公司是否要正常支付一个月(满勤)的工资给员工?请问月薪制和计时制的,该如何计算?

第1个回答  2013-03-12
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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