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主责70%,我方次则30%,双方都是机动车,我方交强险商业险都有,对方两险全无

我方汽车维修费用1450元已先行垫付,对方医药费1.4万已经垫付.医药费总计2.2万元.对方17天后出院,提出叫我们承担误工费用6个月1.5万,护理费二月共6000元,请问我方到交警部门处理最少要先行垫付多少费用,保险公司最终能报销多少,急等,谢谢!

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总和-1万交强险的医疗费。再-2000对方车辆损失。再计算总损失连你的损失也算上你的误工费。汽车修理费用等等。总额的30%你来承担。要看好了对方的医疗都用了什么药。对方的误工费为什么要半年的呢?要对方伤者3个月的工资证明。按3个月的平均值计算。 你这边应该是花不了多少钱。看这个额度你三者险只要有5万的话就应该够了 垫付的话现在应该是差不多了已经垫付了1.4万的治疗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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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1
你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有先赔偿对方10000元医疗费用的义务,剩余的医疗费你承担70%,对方30%,所以对方的医疗费在你们之间如何承担,要重新划分的;
你的保险公司在110000元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偿范围内有赔偿对方误工费和护理费的义务,所以,只要对方在误工费和护理费方面的赔偿要求合理,证据充分,你可以直接带他到你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把理赔款支付给他,你就不用垫钱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1
2008 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5、作为被告的机动车方,如果已为保险公司垫付部分赔偿款,诉讼中要求在保险公司支付受害人的保险赔偿金中予以返还的,应予准许。
第3个回答  2013-03-11
责任书是怎么说的,有判你承担对方全部医疗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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