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届毕业生。现在对以上三方面的问题有些疑惑,求助!
1.我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参加2014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即2013 年11月左右考)和2014年公务员省考(2014年4月左右),我是以应届生身份参加的考试吗?
2.结合第一问,如果我在毕业前(201307前)签订了三方协议,再参加同期的公务员考试,我是以什么身份参加的考试呢?还是应届生吗?
3.如果不签订三方协议,就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这是不是不合法?另外,如果不签订三方协议,是不是就没有派遣证和报到证?
4.不签订三方协议,干部身份如何保留。
5.如果毕业后,比签订三方协议,应届生身份如何保留,能保留多久?
请各位大侠、大神说详细点,最好能将问题扩展,关于这毕业后,证明呀,合同呀~小弟是真迷糊了。搜呀,看呀的,头都大了。
4、不签三方协议,你再和学校商量一下,如果有办法,总保留你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对你发展有好处。比如有些人需要大城市的户口, 那等找到 合适单位再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报到,户口就解决了。
不签三方,可以拖延多久?
另外涉及一个工龄问题,如果不签三方,是否就没有工龄累计,以及不能去考初级职称。
不签三方,等于你没有工作,哪里来的工龄?你当然不能报初级职称了。所以说:人生很难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