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只是盖了房子,但是没有房产证而且土地证也写着别人的名字怎么办???

PS:(我会用一个故事方式来告诉大家经过) 20年前甲方卖了3块土地,乙方向甲方买了2块土地盖了房子,丙方就像甲方买了剩下的一块土地也盖了房子。可是当时丙方买了房子却没有办房产证,虽然当时办了土地证可是土地证上却写着乙方的名字......20年后偶然的一天乙方知道了丙方家的土地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于是就对丙方说:“这个土地证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现在你给我走,不然就是告你。”丙方也知道自己没有也没有房产证来证明于是找到了当年的甲方。想让甲方出来给自己来证明一下准备的一章合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甲方却对丙方不理不睬,也不给丙方签字。。现在丙方应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把现在的房子让给乙方吗?请问一下大家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问题大体修改一下:买了别人的土地盖的房子没办房产证,而且土地证也写着别人的名字怎么办

有合同可以补办变更手续,以合同为准,什么都没有就没办法了,法律讲证据。
按照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追问

那如果甲方愿意在证明合同上签字,并愿意出来证明,这件事是不是算解决了呢?

追答

除非甲方提供他的购买土地的证明,那与甲方签订就有用,而且必须防止乙方提供土地转让给他的证据;这样甲方的证明就有用。关键现在土地登记在乙方名下,除非能证明乙方是非法获得的土地登记,否则按物权法来说,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

追问

这种事情如果打起官司来,谁比较吃亏,丙方会怎么办???(而且甲方现在也不提供证明,能不能用什么法律强制让他证明?)

追答

丙方比较吃亏,只能找到当时与甲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与乙方协商,就说你一定要纠缠,就与土地部门打行政官司,申请对乙方的土地登记进行重新认定。
你们的地是什么地,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追问

是私人地,改怎么办啊???

追答

私人一般不会有国有土地,乙方办的到底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可以向国土部门提出异议,抗议其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办给了别人,前提是你有从甲方转让的证据。
如果是集体土地,法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可以这样和乙方说,要闹下去,大家都别要这块地了,反正你的比我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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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要先补办房产证,然后土地证过户,必须产权清楚,证件齐全。

    商品房上市交易登记办证需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提供商品房出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变更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房屋双方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双方(包括房主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且2007年7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须提供土地分割登记凭证(开发公司领取)。

第2个回答  2015-10-01
建议将相关国土产权过户,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毕竟产权人是需要国土房产局认可的才行。
第3个回答  2013-04-09
只能先以别人的名义办理报建然后由别人赠与给你。只有经过几个程序后才能正式转名到你的名下,前提是你们必须协商配合好。
第4个回答  2013-04-09
这么复杂,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