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强制执行过户,税费怎么缴纳?

本人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是集体办理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所以没有产权证就进行了买卖。五年后才办理完所有产权手续,但由于近年来的房价不断上涨,卖家就要求加价,一直不给办理过户手续。经法院一审,二审后,判决卖家给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但卖家一直不给予协助。法院下达强制执行书后,经市房管部门协执过户了。只通知买家四十天后去交钱领证,但买家没有问到要交多少钱,这些税费怎么缴纳?请求行家给予帮助。谢谢。

判决卖家给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立案执行后,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应当由卖家承担,只是法院要求市房管部门协执过户,房管部门要收取相关税费才能办证,要想及时办证的话买家最好先垫付,再要求法院执行卖家的财产抵相关税费。因为判决确定卖家的是完成过户行为,卖家不履行,法院执行中产生的费用应由卖家承担。有关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0.03%;
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0.25%;
贷款保险费:买受人承担,贷款额X0.05%X贷款年限。
预告登记费用:50元每件。
以上税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应按登记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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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4
在这里法院强制执行,只是强制卖方执行继续履行合同,税费和买卖一样,如下:
关键点(1)该房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满五年才能免营业税(2)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等~
详细税费如下
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面积90平米初次1%,90平方-144平米且第一次买1.5%,144平方以上3%)买方;
4、所得税1%(全额)(要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平方,买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5.6%(若是满五年可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14
  法院强制执行,税费和普通买卖是一样的。
  如果满两年且为卖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
  如果满两年为卖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如果未满两年(无论是否为卖方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5.6%营业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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