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宁海有吗

宁海有住房补贴吗?

第1个回答  2013-04-05
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肖承云 通讯员李海斌 赵姣姣) 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鼓励自住型改善型购房,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在购房税费减免政策取消后,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房保障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建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又出台购房优惠政策,对购房者进行补贴。
据了解,根据该项优惠政策,一是对自住型、改善型购房实行购房补贴。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仅有一套普通住房,在政策实施期间,先出售住房,再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改善型购房户,参照上述政策,相应给予购房补贴。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二是县财税部门将凭县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自住型、改善型购房证明,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给购房户办理补贴手续。三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实现平稳过渡,对2008年12月31日至2010年2月28日购买普通住房的购房户,其财政补贴政策继续按《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有关条款规定执行。2010年3月1日以后的购房户,其购房补贴按此次政策规定执行。原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购房户,不得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刚刚过去的2009年,我县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爆。房价一路飙升,成交量也是大幅上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今年此次我县再次出台购房优惠政策,旨在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的住房消费,将进一步稳定我县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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